·注册 | 登录 ·迷你门户版 | 收藏到QQ/TM ·WAP手机版 ·繁體版 ·iBloginfo ·RSS订阅 高级搜索
猫咪 | 狗狗 | 观赏鱼 | 观赏鸟 | 龟龟 | 宠物兔 | 宠物鼠 | 蟋蟀 | 蜥蜴 | 异宠 | 花卉 宠物库 | 法律库 | 百宝箱 | 影院
新闻 | 百科 | 饲养 | 繁殖 | 训练 | 美容 | 产品 | 诊所 | 创业 供求 | 商城 | 名片库 论坛 | 博客 | 播客 | 相册
  您现在的位置: 走进宠物网 >> 走进狗狗网 >> 狗狗新闻 >> 犬业动态 >> 文章正文
女孩餐厅消费受狗惊吓索赔千元
http://dog.intopet.com 日期:2007-3-6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佚名 阅读:
跑来跑去。

  商家、消费者

  均同意禁止狗进入公共场所

  如何看待狗进消费场所呢?针对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消费者和商家。结果两者的态度大致相同:应禁止带狗进入公共消费场所。

  消费者王女士认为,带狗进消费场所是一种缺乏公德的表现,狗不仅有咬人的可能,更可能有传染疾病的隐患。张先生说,政府应该出台具体管理条例,来禁止带狗进入消费场所。冯女士说,经营者可设立宠物专区,让这部分消费者消费时有地方存放宠物,防止狗到处乱跑。

  一餐饮店经理许小姐说,店方其实也很反对顾客消费时带着狗,一方面怕咬到其他顾客不好交代,另一方面,狗本身的撒尿拉屎,也会把餐厅弄脏,但有时,怕得罪消费者,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了。

  律师说法:

  狗扰顾客饭店应担责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刘律师认为,目前针对能否带狗进入公共消费场所,国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我省也没有出台过地方性法规。不过按我国“消法”规定,消费者到餐馆消费,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因此,当初带狗的消费者已经走人,饭店就应该为受到惊吓的顾客承担相应责任,责任的大小,要根据顾客受惊吓的程度而定,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

  采访中,不少人士认为,就带宠物到公共场所消费的现象,政府应及早出台具体管理细则,以防止意外发生。此外,在具体管理办法没有出台之前,经营者也应从顾客人身安全出发,设立专门的宠物存放专区,帮助消费者看管好宠物,尽量做到不去惊扰别人。

上一页  [1] [2] 

 相关文章
上海开出首家宠物餐厅 狗狗可与主人同
女孩训警犬苦中作乐人狗情未了
阿扁女婿吃遍台高档餐厅 爱犬恃宠生娇
女孩上学途中被7狗咬重伤 狗患频发市
躲狗爬栏杆 十八岁女孩摔昏迷
玻璃女孩网上开店自救 为回报想建流浪
英国一美洲狗咬死家中5岁女童咬伤女孩
第一间狗餐厅在基辅开张
恶狗脱锁链扑向小女孩 危急时刻,巡警
北京出现宠物餐厅 服务员为宠物配制大
 频道热门
 可爱狗狗图片
 教你怎样拥有好狗缘
 如何挑选博美犬
 狗年评狗——俄媒体选出2005年世界
 军犬训练
 狗狗密码之四 狗的野生近亲
 初次养犬必读
 养狗的十点建议
 读懂狗狗的无声语言
 西伯利亚雪撬犬与阿拉斯加雪撬犬的
 栏目热门
 狗年评狗——俄媒体选出2005年世界
 新一代丑狗之王评选活动在网上展开
 中国犬的当代命运
 身价百万藏獒死在宠物医院 主人要
 揭开宠物市场的黑幕
 《吉尼斯世界纪录》评出世界上最大
 “世界第一丑犬”14岁高龄去世
 狗语翻译机期待权威声音
 狗儿肇事无恙 房主灭火烧伤
 小狗找到奶妈了
Googleintopet.com
发帖子][写日志][RSS订阅][iBloginfo][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姓名: *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18.0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隐私条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会员中心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 IntoP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走进宠物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摘编或者复制。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桐山街道路边亭三巷37号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17022 手机:18950539559 京ICP备05055013号
旗下网站
字客网 查虾米
物种库 数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