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来跑去。
商家、消费者
均同意禁止狗进入公共场所
如何看待狗进消费场所呢?针对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消费者和商家。结果两者的态度大致相同:应禁止带狗进入公共消费场所。
消费者王女士认为,带狗进消费场所是一种缺乏公德的表现,狗不仅有咬人的可能,更可能有传染疾病的隐患。张先生说,政府应该出台具体管理条例,来禁止带狗进入消费场所。冯女士说,经营者可设立宠物专区,让这部分消费者消费时有地方存放宠物,防止狗到处乱跑。
一餐饮店经理许小姐说,店方其实也很反对顾客消费时带着狗,一方面怕咬到其他顾客不好交代,另一方面,狗本身的撒尿拉屎,也会把餐厅弄脏,但有时,怕得罪消费者,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了。
律师说法:
狗扰顾客饭店应担责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刘律师认为,目前针对能否带狗进入公共消费场所,国家还没有明确的
法律条文规定,我省也没有出台过地方性法规。不过按我国“消法”规定,消费者到餐馆消费,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因此,当初带狗的消费者已经走人,饭店就应该为受到惊吓的顾客承担相应责任,责任的大小,要根据顾客受惊吓的程度而定,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
采访中,不少人士认为,就带宠物到公共场所消费的现象,政府应及早出台具体管理细则,以防止意外发生。此外,在具体管理办法没有出台之前,经营者也应从顾客人身安全出发,设立专门的宠物存放专区,帮助消费者看管好宠物,尽量做到不去惊扰别人。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