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桂林的控犬公告一公布,在酷爱养狗的人群中引起震动,一位杨女士质问管理部门为什么要如此一刀切,言谈间情绪挺激动,言辞也很激烈。
据悉,控犬令让许多爱犬人的感情受到冲击,同时,他们对管理方式也有不满和如下质疑,认为是管理部门太懒了,用硬性的规定开展管理,剥夺了自己的权利,剥夺了动物的生存权。
质疑一:公共场所为什么不能遛狗?
应该在社区划分遛狗区,非遛狗区,交清理费,养狗的人就可以在划分的区域遛狗了,也不去影响别人。其实,可以给狗带上狗牌,鲜明一点的,就像肇事的汽车一样,出了事就通过狗牌找到肇事者,再进行处理。
专家答疑:
不能在公共场所溜犬,这是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中有明确规定经批准养犬的,必须圈养或者栓养。禁止携犬入公共场所……,在《桂林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中也规定:准养的犬只只准在住所及独住院内圈养或拴养,严禁出户遛犬。
随地大小便是犬的天性,不会改变的,是因为它要通过撒尿来圈定地盘。犬的鼻子是很灵敏的,它们可以通过闻大小便的气味来判断犬的大小,来确定这片地盘是否被占领。即使在家驯养好了,在外面还是会随地大小便的。只能说它经过驯养后,在外面随地大小便会少一点。攻击性也是狗的天性,也不会完全改变。假如犬受到外在刺激,本性就会显露。
因此,你如果要养犬,那就要有条件,比如你自己家里有个园子可以把犬带到园子里遛啊。否则,就不要到公共场合遛犬。
质疑二:为什么不可以养大型犬、烈性犬和土狗?
我栓在家里养,我不在社区,我可以开车带到郊外遛啊,不应该是一刀切。我保证我的犬在外面不随地大小便、不攻击人,给狗带上狗套,并及时清理狗的粪便,而且谁出事谁负责就可以了嘛?
专家答疑:
狗是最能与人和平相处的动物之一,但在动物行为学家的眼里,狗仍然不适合都市居住。虽然很多犬主保证说是关在家里养,但是问题恰恰在于这是无法保证的,因为攻击性是狗的天性。万一关不住呢?跑了出去怎么办?假如在公共场所攻击人由谁来负责?
曾经在西凤路就有人养大型犬,没关好门让大型犬跑了出来,影响恶劣,后来被秀峰区公安局捕杀了。
特别是生活在郊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养土狗的数量是非常大的。因为在家乡他们习惯养犬了,来到城市务工也喜欢在出租房养犬看家什么的。但是,防疫意识很弱,也不办准养证,不打狂犬疫苗,有的土狗还到处乱跑,直接威胁到市民的健康安全。
在2005年12月24日出台的《桂林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区范围内除军、警、仓库等部门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外,一律不准饲养带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大型犬和一般土狗。养犬户每户限养一只小型的观赏犬或宠物犬。
质疑三:为什么每家只能养一只狗?
专家答疑:
政府部门作出的规定,是从整体出发综合考虑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是要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当然,这就会给一些个人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本来保护城市的环境和控制养犬就是一组矛盾。当然,也不是不准养犬,而是要在犬的数量上进行控制,如果犬的数量大了自然会影响到环境的整洁。
人都只能生一个,每家只能养一只狗,也是符合计划生育精神的,主要是因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