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大都喜欢追赶潮流和时尚,拿养狗来说,牵着一条名犬,在街上遛逛,似乎已成了一种身份和休闲的象征,养狗也成了时尚。至于这种时尚是否健康无害,则不是狗主人的考虑问题。如果论到爱犬有无狂犬病的威胁,狗主人甚至会透露出极大的不屑。
然而,卫生部提供的数据表明,今年9月,全国共报告狂犬病病例393例,死亡318人。今年1~9月累计报告发病数2254例,比去年同期上升三成。同时,卫生部公布2003年上半年全国重点传染病疫情时,出乎人们意料,位居重点传染病死亡数和病死率榜首的,并不是曾令人们同仇敌忾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而是一个古老的疾病:狂犬病。
如果单纯的数字还太抽象的话,那么有关“狂犬病病死数量和病死率都高居我国37种法定报告传染病首位”的统计则足以让人吃惊,而医学专家关于“狂犬病一旦发病,死亡率百分之百”的警告听上去就更触目惊心了。毫无疑问,狂犬病已经成为了目前最为可怕、最具杀伤力的传染病病种。
事实上,近年来城市养狗的居民已越来越多,多个城市都在不同程度地闹“狗患”。当然,市民养狗,无论其是出于爱好、时尚、打发无聊,还是出于精神寄托的需要,只要合理合情合法,且不妨碍他人和社会,应当是允许的。问题是很多宠物狗在带给狗主人乐趣的同时,也给我们的城市带来了种种不良影响和隐患,狂犬病就是其中之一。
狂犬病致死人数超过肺结核、艾滋病,列众病之首,卫生部的统计不只是危言耸听的简单数据,其实质是对城市“狗患”的管理追问和责任考究。狗之恶,背后是狗主人的监管失责。恶狗伤人,很多时候与狗主人的疏于看管和放任自流脱不开干系。打个比方,小孩子由于本身不具备完全作为能力,家长就要担负起监管的职责和义务,孩子出问题了,要追究监管人的责任。同理,作为不通人性的狗,狗主人要完全承担看管的义务。狗是否对别人造成不良影响,主要看主人自身的约束力和公德心。因为,“狗患”的根本原因,是养狗人没有管好自己养的狗。所以,“狗事”说到底还是人的事。
然而,我们多年来的管狗策略,大有“管狗不管人”的经验决定之弊。现时广州大约有10万只狗,而登记在册的只有1000多只。尽管依《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无证养犬行为,每只犬要罚款5000元。但条文的实操性在现实生活中却大打折扣,随处可见遛“黑狗”,却很少见过处罚违规狗主。再比如,狗主人要主动给小狗注射狂犬疫苗,可是那些“黑狗”连身份都没有,更何谈到正规免疫点进行免疫,导致数量最多、最需要防疫的“黑狗”反倒成了狂犬病毒监测的一个空白。
“狂犬”猛于虎的现状,向时下的养狗一族和城市管理者同时提出了如何管好狗的问题。养狗作为市民的爱好和自由,我们一方面要客观面对这个事实,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当积极探讨管理良方。养狗门槛过高,是否真的有利于狗的管理?违规处罚过轻,是否增大了狗主人养“黑狗”的投机成本?无论如何,当不文明养狗已成为一种社会公害时,城市就很有必要对其进行反思了。借鉴一下其他国家对养犬管理的严格规定,狗的主人一旦因为自己所养的狗而被投诉,将面临巨额罚款。我们要想变“无序”养狗为规范养狗,降低狂犬病的发病率,严管狗主人或许是个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