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 德国牧羊犬的眼睛大小适中,呈杏核状,并有略微的倾斜,双眼不能有突起。眼睛的颜色越黑越好。牧羊犬出现轻浮和轻率的眼神是不尽如人意的,这对犬的表现力有相当大的破坏。
耳: 德国牧羊犬的耳朵大小适中,质地硬而挺拔,耳根部要宽,长在犬的头盖骨之上。耳朵始终处于直立状态,朝向发声目标,耳阔向正前方开放。犬耳略有倾斜可视为有缺陷,如果犬耳不能直立,呈耷拉状,则是非常严重的缺陷。另外犬在奔跑过程中耳朵可以向后背。
颈: 牧羊犬的颈部必须强壮,具有很好的肌肉组织,特别在咽喉部应无多余和松懈的皮肤。颈部与躯干的夹角为45度。
躯干: 德国牧羊犬要有一条平滑的背线,它从颈背部开始,经过一个发育良好能形成一直线的肩部,并由此开始略有倾斜直到犬的臀部,其间不应有任何可见的凹凸起伏。犬的背部一定要结实,强而有力,有很好的肌肉组织。腰部要宽,发育要好,同样要有很好的肌肉组织。臀部必须长,略微向下倾斜,与水平夹角为23度,特别是顶部要平滑,不能有任何的凹凸,并与尾部起点形成自然的过度。
胸部: 德国牧羊犬的胸部必须有合适的宽圆度,且长而明显。胸的纵深长度应占犬的总高度的45%—48%。
肋部: 德国牧羊犬的肋部必须有合适的曲度,过分浑圆和平瘪都将视为缺憾。
尾巴: 德国牧羊犬的尾巴下部要长有浓密的毛,长度至少要达到爪关节,理想的长度是达到爪骨的中间。当尾巴处于静止时,尾巴应有轻微的弯曲,好像一把军刀。当尾巴抬起摆动,其弯曲度会增加。禁止通过外科手术改变牧羊犬尾巴的形状。
前腿: 德国牧羊犬的前腿无论从任何方向看都必须是绝对笔直的。从正面看,两腿必须平衡。肩胛和上臂必须有同样的长度,有发育完好的肌肉组织,并且和身体有紧密的骨骼连接。肩胛骨与上臂的理想夹角应为90度,但是通常状况下110度左右的夹角都是可以接受的。同时,双肘必须与身体连接紧密,但应有保持站立和活动的距离。
跖部的长度必须是前腿长度的1/3,它与前腿的夹角大约为20度—22度。进一步说,就是跖部既不能太直也不能夹角太大(超过20度—22度),从而不致影响牧羊犬的耐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