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比赛的犬只,原则上有一定的次序。
首先,同一组别的狗只全部出场,依照号码顺序排列,然后逐个接受评审员的个别审查。站在评审圈内的狗只,必须遵守评审圈内的迭序,当全体狗只的个别评审完毕时,跟着就进行步行的评审。当中评审员会作出后望,侧望以及前望的视审,不论牵狗者转左或转右,都会令到接受评审的狗只在评审员面前,毫无阻隔地展现出优美的步姿。
全体狗只接受完视审后,跟着就进行比较评审。多数是以绕场形式的步行评审,其间评审员会将优秀犬只依次排列位置。另外,在难于分辨优劣的情况下,会进行直线或“L”字型的步行作为最后的评审。
评审的角度 一位牵狗者,如果不熟悉评审的角度,便失去了牵狗者的资格。因为要清楚了解评审的标准才可以有良好的对应方法。 评审员在评审狗的时候,会以下列六点作根据: 1 体型:每一个犬种,在犬种标准书内,对其外型都有严格的规定,工作犬能担负起工作,玩具犬就以体态优 美为佳。 2 稳健:即健全性。无论器官的功能或精神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定。 3 气质:亦即是质的充实感。只有受到正确适当管理的狗,才会具备这项条件。 4 比例:除了身体各部分的协调外,还需要考虑到性格和行动方面的平均。 5 体能:体能状况不佳的狗,必然失去得奖机会,因其在赛场上不可能有出色的表现。 6 表现:狗只与牵狗者不需要任何的表演,只要依照参展的规则,从容面对便可。由于有其他人和狗只在场, 所以一定要注意人狗一体的最高表现。 以上六点即为视审,触审的基础,必须在有限时间内评审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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