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年驾到,关于狗的话题也多起来。看到满街得意洋洋自由自在摇头摆尾闪烁于阳光下的
宠物,也许我应该为狗们感到高兴和庆幸,短短二十年功夫,它们的地位简直升天了。真的,除了漂亮可爱的国宝大熊猫,当今还有哪种动物像狗那样备受人类的宠爱呢?
西方人是早就爱狗的。狗一直是西方人的宠物和朋友,享受着与人平起平坐的待遇。记得幼年从电影上看到的西洋狗,就已经是戴着颈圈皮带吃肉喝奶的了。那时候就不止一次沮丧地想过,与其在国内挨饿,倒不如死了投胎到西方做一条狗更享福。西方的狗确实享福,待遇实在太优厚了。而且不是个别,而是大众。在西方,许多家庭都养狗,而且不止一条。休闲时分,主人便带上狗一起到公园或河边遛。为了把宠物培养得更出色,主人还会想方设法送狗去贵族学校或条件优越的培训班,让它们接受良好的教育,成为一只能做各种乖巧动作的优雅高贵的狗。有一句话说:西方人养的狗比他们养的孩子还多,此话许多西方人都承认并为之而自豪。到西方友人家中作客,讨好主人最好的办法,便是夸奖他们家的狗如何聪明可爱,如果能和狗来一番搂抱之类的亲热,效果会更理想。当然,对于后者,我们中国人很不习惯因而也很难做到。
这些年,中国向世界敞开了大门,崇洋的人越来越多,国人养狗之风日盛。街上到处走着大摇大摆遛狗的人,许多时髦女郎也仿效洋人把狗搂在怀里作亲热状。在我眼里,这些情景多少有点勉强而做作,因为太不符合汉民族的传统习惯。
对狗的态度,国人和洋人历来不同。就说英语和汉语吧,说到狗,其义也相去甚远。英语中的dog,完全没有骂人的意思;但狗在汉语中,就有着卑贱的含义。谁若说“你这条狗”,那一定是在辱骂对方,如进一步说“狗东西”,“狗崽子”,那简直就是咬牙切齿的挑衅,几乎准备要动武的了。在汉语里,很多不好的、被贬损的东西都与狗有关。汉人恨狗的历史非常悠久。不管什么东西,一旦跟狗扯上关系,那就是很臭的了:狗腿子、狗主意、狗头军师、狼心狗肺……把狗诅咒得彻头彻尾,最后还要痛打落水狗,连一点宽恕的余地都不留了。
不过话说回来,汉人对狗,有时也不是那么绝对一棍子打死的。追溯更久远的历史,狗的地位其实并不如此可悲。那时候,狗还能和龙、虎等有地位的动物相提并论,在十二生肖中占据一席,可想而知,那时的狗,还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否则何来资格占据呢?占据了,狗就堂而皇之算个东西了,狗的地位就摆在那儿了。从此泱泱中华大国,就有了为数相当的一大批属狗的公民了。故此可以推想,即便后来汉语对狗诋毁得如此厉害,但至少有相当多的汉人不为所动,还是相当喜欢狗的,否则,在全国各地,尤其在辽阔广大的农村,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把自己心爱的孩子唤作“阿狗”、“小狗”、“狗狗”呢?这些称呼都是非常亲昵动人的爱称,充满了温馨的人伦之乐。
而到了改革开放之后尤其跨入新的世纪,狗们更是迎来了自己的春天。如今的狗已是鹤立鸡群,大大超出了十二生肖中自己的同类,跃升为人类喜爱的宠物,几乎与人类平起平坐了。狗被人喜爱,也确实有它的道理。狗其实是性情温驯的动物,天生与人亲近,特别懂人性,能与人沟通,善解人意,狗的这一优点实在突出,远胜同类。狗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好,见到人会大摇其尾,会亲热地舔人的手背,那轻柔,那温暖,令人畜有心电之感,默契之感。狗的耐性也出类拔萃,静静地,一蹲就是一两个小时,偎依在主人脚边,主人起身走,它会紧跟不舍,一步一趋,如影随形,那份亲热,确实让人感动。而狗最高的美德是忠诚,忠诚守宅,效忠主人,甚至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舍身救主,这样的故事听过不少。只有狗,才能建立如此功勋。难怪狗能受到人类的加倍宠爱了。
早些年,我曾听我的朋友的父亲——一位来自农村的老人——讲述他在乡下养过的一条狗的故事,让我记忆犹深。这狗不仅夜里守宅,白天还帮着干活:黄昏,它会到放鸭的河边汪汪吠叫,把鸭子赶出水来,然后尾随护送回家;老人的老伴在田头做活,家养的山羊拴在田头啃草,收工时分,老伴一手挎篮子,一手牵羊,狗就唔唔叫着,上前舔舔老伴的手,老伴把拴羊的橛子扔下,狗就咬住木橛子把羊牵回家。
前苏联作家特罗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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