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员的申请、培训、考试和任命
她所在国家的FCI-NO规则。
FCI-NO有责任为候选人提供足够的课程以便得到必要的培训,有责任准备必要的考试,关心犬展评审员资格的正式批准。
FCI-NO必须提供一个安全的基本的评审员培训程序,以便完成第二章1~6所提及的内容。这样的培训程序必须定期地为初学评审员提供。 对希望增加评判品种的评审员和因为很长时间没有执裁却希望巩固其知识的评审员,必须经过相同的培训程序。
这样的培训程序应该在申请人进行书面考试前进行。
FCI认可的国际犬展评审员,申请第一个品种的申请人必须达到下面的要求。
a.已经成年。
b.在申请成为一个或更多品种的评审员时,申请人必须证明他/她以前是已注册的繁育者并拥有具有正式血统证书(他/她们国家的)的犬,或者他/她作为一个犬展参加者获得成功至少五年,或者他/她积极的、负责的从事犬相关的工作至少五年以上。
c.一年中,作为一个赛场组织者或秘书工作者,必须在正式的犬展上工作至少五次以上,以便丰富比赛程序和比赛规则的知识。 d.申请人必须通过其所在国家的FCI-NO指定的正式的考试委员会调查,并进行预备笔试,以证明他具有以下方面的足够知识。
1.犬的解剖学、形态学、运动(动力学)。
2.遗传学、健康状态和特征。
3.品种标准的知识。
4.评审员的行为、评审员的原则和技巧。
5.所在国家的犬展规则和其他附加规则。
6.FCI犬展规则和其他附加规则。 申请人必须“通过”全部笔试。
e.完整的品种知识是评审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为了对评审品种做出公正的评判,一个合格的评审员必须十分熟悉FCI的品种标准。 FCI的成员国有责任开设一定时间和数量的实践培训。
f.实践培训必须在富有经验的FCI犬展评审员监督下进行。受训者要对培训期间他/她评审的犬写出报告,并提交给主评(审员),他/她的表现和行为将由评审委员会做出评价。 在成功的完成实践培训后,申请人要通过官方考试委员会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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