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有不少热心读者发来短信,表达自己的观点。一些读者提出,应对卖狗和养狗的人开征奢侈品税,以限制养狗不负责任的行为。还有一些读者提出,城市和农村的情况有所不同,养犬的政策也应有所区别。
南京市民白女士认真地看了前两天本报刊登的讨论,其中有两位读者关于富人和穷人养狗的争论引起了她的兴趣,她认为,这其实与穷富无关,说到底,这是一种消费。但是,养宠物狗是一种奢侈消费——穷人养照样属于这个范畴,这和穷人去买瓶顶级香水一样,没人去分层次。问题是消费了就要高额征税,这是天经地义的,政府应当理直气壮地收取——和水气电完全不同,用不着听证。任“狗道”、“狗权”泛滥,保不定哪天“鸡道”、“猫权”都来了,人类社会还是人道、人权最重要。
白女士说,她不是反对养狗,但是养狗就要负起责任来,要为自己多占用人类资源付出税费,若侵害了他人需承担责任,不能自己干了始乱终弃的事,却呼吁政府用全体纳税人的钱收容遭弃的小狗。白女士建议,卖狗者应交奢侈品经营税,养狗者交奢侈品消费税。拒交者,卖者按逃税漏税处,养者除以上外所养未交税之狗强行送流浪狗中心收容。所收税费中应包含注射免疫费、占用资源费、环境污染费各项(不展开细说)、宠物收容绝育掩埋基金费等(可按狗种不同设不同标准),这样打针免费、收容有资金、处罚有依据。环境污染费不含粪便处理项,乱排不清理者可依据其他法规罚款。
读者余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从农村到城里来打工的,对农村的生活很熟悉。现在农村里大部分男人都外出打工了,留下老弱妇孺在家里,非常需要保护。农村不像城市到处有保安和警察,所以小偷小摸的特别多,尤其是一些捡垃圾的、要饭的,逮着机会就会下手偷东西,家里没有男人,妇女儿童有时知道也不敢制止,而家里养条能够看家护院的狗,显然能对这些人起到震慑作用。所以,狗对农村人来说还是很有用处的,而且农村也有地方、有条件养狗。至于城市,余先生认为,大部分人养的都是宠物狗,根本不会看家护院,就是弥补空虚,其实养不养都无所谓,如果一定要养狗,那也不能影响别人。政府管理部门在养狗政策上,对农村和城市也一定要有所区别。
读者许先生认为,狗是人类的忠实伙伴,能够看家护院。现在所说的狗患,其实错不在狗,而在于人。要知道,狗是没有理智的动物,哪里懂得人类的这些道理呢?但是,狗不知道,狗的主人是知道的。如果狗的主人不能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束自己的狗,那么狗难免会做出种种令人厌恶的行为。所以,在管狗的同时,更不能忽略对人的管理。
本报关于文明养犬的讨论仍在继续,下期请广大读者谈谈南京禁止带狗进公园和上公交车的话题,欢迎广大读者继续踊跃短信参与:09666167(移动)、8118167(联通)、9666167(小灵通),资费0.5元/条。(罗双江)
部分短信摘登
138158833X1:现在的狗多到有成患之势,应尽快立法整治。媒体要多宣传,并纳入常设机构、基层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的考核内容之一。
138515325X3:要养狗在家养,不要出门影响他人。建议城市禁止养狗。
138626996X0:我是从农村来城市打工的,看了你们关于养不养狗的问题,我也想提一点我们农村人对养狗的看法,自古以来,狗是养着看家护院的最忠实的人类益友。对于城镇来说,有警察、保安,大可不必养狗。
139516367X3:养狗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成为一种时尚,殊不知是不良风气。有时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希望有关部门要长效管理,不可头痛医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