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人类“偷窥” 动物 也有“隐私权”
竹篾全部封闭的笼舍隔绝了众多好奇的目光,刚刚分娩一周的母狮“豪客”从容不迫地奶着幼小的孩子,除了一墙之隔的饲养员,没有人知道篾席后面上演着什么。
“动物的‘隐私权’保护终于提上日程。”动物专家邓合黎对此欣慰地称,跟人类一样,平静安全的月子生活对动物母婴健康都有好处。专家称,老虎做爱、羚羊产仔,“偷窥”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的“绝对隐私”一度似乎成了时尚。不过,野生动物跟人类一样,不喜欢被偷窥。面对人类的目光,它们始终保持高度戒备和紧张,特别是交配、产仔的时候。如果这一时段受到打扰,容易影响其繁衍生息。此前,全国动物园曾多次发生过类似悲剧,刚刚生产完毕的动物妈妈因为受了人类惊扰性情大变,拒绝哺乳或将孩子咬死、摔死。
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会长吴登明呼吁,眼下野生动物数量越来越少,活动范围也越来越窄,如果真是爱护野生动物,人类就应该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让它们跟人类一样,在相对私密的环境里繁衍生息。
尊重动物权利意味着什么?
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有关反虐待动物的法案,德国国会甚至通过了一项惊人的决议,要用宪法来保障动物作为生命存在的权利。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把动物权利写进宪法的国家。这可以说是人与动物关系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件。
在“动物福利与立法”国际研讨会上,规定了动物享有的五大自由:一是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二是享有生活舒适的自由;三是享有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四是享有生活无恐惧和悲伤感的自由;五是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这些法律成果都直接源于一百多年来人类在道德、伦理方面的思考和进步。
瑞典于1997年制定了强制执行的《牲畜权利法》。它规定不能用过于拥挤和窄小的笼舍养鸡,在夏季必须把牛放出去吃草,猪要有稻草铺以便休息。这些规定都是针对机械化饲养动物导致的严重贬损动物生命的情况而设立的。
在亚洲,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等国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都在上个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菲律宾《1998年动物保护法》的主旨是,为了“通过督导及管制一切作为商业对象或家庭宠物之目的而繁殖、保留、养护、治疗或训练动物之场所,以对菲律宾所有动物的福利进行保护及促进”。新加坡《畜鸟法》和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中的“动物”概念都非常彻底,一个公民不能欺负一只狗,同样也不应恶意地残害一只虫子。其理念就是所有动物都不应该受到虐待。
为什么要尊重动物权利?
曾经有过一篇报道:重庆野生动物世界为一头死亡的长颈鹿建墓立碑,并举行隆重的追悼和葬礼仪式。这头长颈鹿是从南非进口的,在与一头大羚羊的角斗中被羊角刺死。在轻轻的《安魂曲》中,人们为长颈鹿默哀三分钟,动物世界领导致悼词纪念。最后伴随着《让世界充满爱》的歌曲,员工们排着队把手中的小白花轻轻地撒在长颈鹿墓前。像这种为野生动物举行葬礼的做法,在我国还十分罕见。 时至今日,在很多人心目当中,动物是没有意识、没有思维、没有情感的,属于人类征服的对象。人类对动物有绝对的支配权利,爱打就打,爱杀就杀,爱吃就吃。然而,通过动物学家经过长期观察和研究证实,动物不仅有感知、有喜乐痛苦,而且有情感需求,甚至有尊严。在非洲,野生大象的栖息地由于遭到人类的蚕食和破坏而日渐减少,大象便利用夜间暮色袭击村庄,毁坏房屋。类似的动物报复人类的例子并非鲜见。现在西方国家提出动物福利的新概念,且立法加以规范,强制人们必须遵守。
在习惯思维中,只有人才能享受福利,如今动物也要享受福利,岂不与人“平起平坐”?某种意义上讲,福利意味着对权利的尊重、对尊严的保护。人有生存、健康、受教育权利和人格受到尊重等基本人权,所以人享有福利,神圣不可侵犯,并且立法加以保障,谁侵害了人权福利,构成违法的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而动物福利的提出,旨在唤醒人们去爱护、保护、善待动物,改善动物的生存环境,关注动物的情感和尊严,是人类对动物理性和善性的升华。我们需要理智的认识和理解人与动物的关系。在这个世界上,人与动物已经相处了起码几千万年。人与动物应该是和睦共处的好邻居,而不是弱肉强食的天敌。人类不可能把地球上的动物斩尽杀绝,成为主宰世界的霸主,也不应该成为这个霸主。退一步说,假如真有那么一天,地球上只剩下人类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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