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小狗横穿马路遭遇车祸
“这里有条小狗被的哥开车撞死了,狗主人要司机赔,警察都来了。”记者闻讯后立刻赶到现场。这时,一辆警车刚开走。围观人说,110民警处理不了,把当事双方带到辖区派出所去了。
一目击者说,当时小狗跑着横穿马路,一辆出租车刹车不及,撞死了小狗。带狗的是一50多岁男子,这条狗没拴犬链,很快小狗的女主人就来了。她见到爱犬倒在血泊中,伤心得泪流满面,气得踹了的哥几脚。不久交警和110民警相继赶到,但交警说这不算交通事故没法处理。110民警赶来后,经调解的哥答应赔300元,但狗主人不认可。调解没成功,民警只好把双方带到派出所。
僵局:派出所门前互不相让
在孟家屯派出所,记者见到了当事的哥张某和小狗的女主人周女士。对于这件事,民警认为构不成案件,应属民事纠纷。
经调解,张某同意赔偿50元钱,但周女士不认可。她说,这条狗是吉娃娃犬和巴哥犬的后代,是她花300多元钱买的,还没办养犬证。
周女士不同意民警的调解,民警只好建议他们到法院打官司。但周却不同意,声称不要钱了,要打张几个耳光。张一听顿时面露怒色,他认为小狗随意横穿马路,影响他正常驾车,小狗虽然死在了他的车下,但他不应承担责任。
随后,张要开车离去。周女士见状抓住车门不肯放手。民警在一旁对周女士的行为提出警告,告诉她没权利阻止张开车营运,双方陷入僵局。
转机:记者和群众当起“调解员”
张和周都不肯迁就对方。为打破僵局,记者站出来充当“法官”调解这场“狗官司”。记者对周女士说:“你的狗本来就没办养犬证,过马路还没拴犬链牵着,这本来就是错误的。要真上法院,你未必能赢这场官司。”随后,记者又来到张某面前,“她这样不让你走,也影响你的生意,你看都两个小时了,你得少赚多少钱。你再多拿一点钱,让她的心里也有个安慰。”现场围观的人也劝张本着同情心作出让步。在记者和众人劝说下,张拿出100元递给周女士。周女士在记者的劝说下松开了车门,一场“狗官司”结束了。
来源: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