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只价值上万元的宠物犬,到法院离婚的夫妻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昨日(17日),考虑到宠物犬处于怀孕期间,需要细心照料,因女方平时空余时间较多,重庆市沙区法院将该宠物犬判给女方。
丈夫出差妻买狗做伴
丈夫张某和妻子刘某大学同学,两人2002年大学毕业,2004年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在沙区购买了一套100平米商品房居住。因张某在医药公司做销售代表,经常需要出差,在家的时间比较少。
在征得丈夫同意后,妻子刘某遂于2005年花2000元购买了一只刚出生的牧羊母犬在家喂养,并取名“嘟嘟”。刘说张某出差后,自己就靠“嘟嘟”做伴。嘟嘟也非常善解人意,深得自己喜欢。
夫妻离婚争夺牧羊犬
到2006年底,“嘟嘟”受孕。但是这时与张某因性格不和,两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感情完全破裂,妻子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要求。并提出除对房产和存款进行平均分割外,嘟嘟也要属于自己。
张某表示同意将房产和存款平均分割,但是牧羊犬不能只归刘某所有。因为牧羊犬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也要平均分割。张当庭出示了市犬业协会出据的证明证实,像“嘟嘟”这种一岁大的纯种牧羊犬价值约为一万元,加上“嘟嘟”已经怀孕,产下的幼崽至少还可以卖近万元。张某表示,如果刘某要“嘟嘟”,那么必须在存款分割上作出让步,自己要多分至少一万五千元。面对张某要求,刘某表示,自己和“嘟嘟”相处了一年多,感情非常深,绝对不会让“嘟嘟”离开自己。
法院判决狗狗归女方
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判决,牧羊犬处于怀孕期间,需要细心照料,加上刘某空闲时间较多,并要求喂养,同意判给刘某。双方房产价值32万元,房产归刘某,由刘某给张某16万元。双方存款21万元,由张某分得11万5千元,刘某分得9万5千元,双方均表示没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