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明天将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二审(记者陈心华)给爱犬埋个电子芯片,免得狗狗跑丢了。明天,修订后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将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植芯片是一种管理趋势
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单位和个人纷纷建议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既方便行政管理,也便于有效控制遗弃行为和主人查找遗失犬只。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部分养犬人自愿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费用约120元。市人大法制委认为,这种办法是当前对城市养犬进行高效管理的一种趋势,其他地市的成功经验及我市民间试点为立法决策提供了借鉴。而且,随着科技进步,可使用芯片的选择面会更广,费用也会越来越低。因此,法制委提出,在公安机关核发犬牌后,“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其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植入身份识别芯片。”
养犬管理重点在岛内
市人大法制委建议法规名称由《厦门市养犬管理办法》修改为《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将整个经济特区均列为养犬的重点管理区。原来草案拟制定为较大市法规。但目前岛内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养犬活动的呼声较高,岛外不太明显;原政府规章的调整范围也仅限于岛内。岛外,尤其是同安、翔安广大农村地区,适用严格城市管理的条件还不具备。
大型犬由禁养变为准养
原来草案对准养犬的品种规定为,除了“烈性犬和大型犬”外的其他犬只。但在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中,大多数意见认为,犬只的危害性不一定同个体大小成正比,许多大型犬个性温顺,极易与人相处,不宜一律禁养。因此,法制委在修改稿中将“大型犬”列为准养犬的犬种,但规定在饲养方式上予以适当限制。除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助残犬外,规定禁止将大型犬携带到户外活动。
养犬收费还有待明确
草案规定了养犬管理收费,目的主要是通过收费的高门槛来提高养犬成本、限制犬只数量。各界意见普遍认为,适当收费是可行的,但意图通过收取高额费用限制犬只数量的做法并不可取,现实情况证明:这样做只会造成养犬人逃避办证、无证犬激增的情形。法制委认为,收费标准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后,报省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再对草案相应条款做出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