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名犬走失后,主人又意外地发现了它,从而引发了一场官司,但它在法庭上的出色表现,让它的主人喜笑颜开,有望能重新回到主人身边。6月27日,为继续拥有爱犬,狗的主人曹女士再次去律师事务所找律师打官司牞以要回自己的小狗。
2004年4月7日,家住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四季风情园的曹敏看中了一条披着华丽金属光泽的
宠物犬。她给爱犬起了个名字叫臭臭。经过一年的相处,臭臭非常乖巧听话,这让曹敏高兴不已。
去年7月18日,因天气太热,曹敏就把家里的防盗门开了条缝。与丈夫闲聊了片刻,发现臭臭不见了。她便到乌市三宫派出所报了案。经过近半年的明察暗访,终于在一家宠物店里发现了臭臭,曹敏让店主将爱犬还给自己,被店主断然拒绝。同年12月21日,曹敏将店主告上新市区人民法院。
在长达6个月的审理期间,为了能证明爱犬就是自己丢失的,曹敏要求为爱犬做DNA鉴定,法官考虑到为条狗做DNA鉴定,代价太大,就决定用原始的方法来决定小狗的归属。
今年5月16日,为了证明小狗的真实身份,法官令两方在法庭上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认物游戏,来确定小狗究竟属于哪一方。
当曹敏叫臭臭时,小狗兴奋不已,按指令完成各种规定动作,一会坐、一会跳,非常活跃;而当宠物店主叫凯凯时,则显得没了精神。
5月23日,经法院合议庭一致认定,本案中,在狗的辨认过程,充分证实了凯凯曾拥有过臭臭的名字。根据我国
法律和司法实践,对于赃物、遗失物等不适用于善意取得。《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归国家所有或无条件归还失主,遂将该宠物犬一审判给了曹女士。
6月5日,当店主张先生接到法院判决结果后,认为法院仅用如此原始的方法就将自己花了3500元买来的小狗,判给了对方,遂于6月21日,向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双方都在为这只爱犬“争夺战”准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