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腿肌肉发达,距离恰当。从后面看,腿直且平行。从旁边看,角度恰当。大腿肌肉发达。后膝关节轮廓鲜明,飞节短,距离恰当。狼爪应该切除。足爪小,猫爪,足趾强壮,呈拱形且紧密,脚垫厚实,趾甲厚而钝。
八、[被毛]
平滑、短而硬,直且有光泽,紧贴全身。
九、[颜色]
纯红色。鹿红色(红色中搀杂黑色毛发)。黑色带铁锈红斑纹,明显的铁锈红色斑纹分布在脸颊,嘴唇,下颌,喉咙,眼眉和胸口,前腿下半部分,后腿内侧,飞节下部和足爪。足趾上有黑色铅笔条纹。巧克力色带铁锈红斑纹的情况与黑色带铁锈红斑纹的情况一样,只有足趾上是巧克力色铅笔纹。纯红色和鹿红色中,有深色阴影比较理想。失格:除列出的颜色以外,其他任何颜色;拇指斑(前腿脚腕到脚之间部分的正面,在黑色斑块外包一圈铁锈红,如果是巧克力色,斑块颜色是巧克力色)。身体任何部分出现较长方向超尺寸过1/2英寸的白色斑块。
十、[步态]
前腿和后腿平行移动,脚既不向内弯,也不向外弯。骏马式步态是指其行走时前腿高抬轻放,脚腕弯曲,自由而轻松的步态。行动流畅,后躯驱动力强。
十一、[气质]
大胆的作风、完全独立的个性和精力旺盛
十二、[失格]
肩高低于10英寸或高于12.5英寸;除列出的颜色以外,其他任何颜色;拇指斑(前腿脚腕到脚之间部分的正面,在黑色斑块外包一圈铁锈红,如果是巧克力色,斑块颜色是巧克力色)。身体任何部分出现较长方向超尺寸过1/2英寸的白色斑块。
标准制订日期:1980年7月8日
标准执行日期:199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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