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中采用分别对待的方法,是根据犬的神经类型和主要反应以及各个科目的性质制定的。分别对待的方法有两个含意:一是根据犬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训练,也就是“因犬制宜”;二是根据科目的不同性质和要求,采用不同的手段,也就是“因科目制宜”。
一、不同类型犬的分别对待方法
(一)兴奋型
训练这类犬主要是逐步培养和发展它的抑制过程,使之与兴奋过程相适应。但在培养它的抑制能力时,切忌急燥冒进。
例如培养延缓抑制能力时,延缓时间必须从最初几秒钟开始,以后再逐步延长,并要做到长短结合。在培养犬的分化抑制能力之前,应适当降低它的兴奋性,有利于能力的养成。例如在训练鉴别之前,给犬充分的游散或做一些基础科目,以平衡神经过程。这类犬的食物反应较强,因此在能力培养初级阶段,用食物诱导进行训练,对加速条件反射的形成和巩固是很有效的。另外,这类犬能忍受较强的机械刺激,在训练基础科目或纠正某些不良行为时,可采用较强的机械刺激。
(二)活泼型
训练这类犬只要根据它的主要反应特点,采用相应的方法加以对待,就能收到良好的训练效果。如果训练方法不当,也容易使犬产生不良联系。
(三)安静型
训练这类犬应注意培养它的兴奋性和活泼性。由于这类犬反应迟钝,因此在训练中往往需要较多的重复口令使用强迫手段,方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但是要避免迅速而连续地发出不同口令或使用兴奋和抑制相冲突的刺激。如刚发出了“衔”的口令,令犬去衔取,不能立即令犬停止,否则犬就不能立即反应过来,甚至造成神经活动高度紧张。这类犬形成分化抑制是比较慢的。因此在培养犬的分化抑制能力时,切不可急躁冒进。另外这类犬能忍受较强的机械刺激,所以在训练基础科目时,可适当采用一些强迫刺激的手段。为了培养犬作业的兴奋性,在训练中应多用“好”的口令奖励或给犬游散都是十分有效的。以上三种神经类型犬的对待方法是比较典型的。此外,还会遇到更多混合类型的犬。对于这些犬,除参照以上三种类型分别对待的方法以外,应结合受训犬的具体情况,因犬制宜地加以分别对待。
二、不同科目分别对待的方法
在训练中,由于科目的性质和要求不同,有些科目是以兴奋过程为主导的,有些科目是以抑制过程为主导的。为使犬的神经过程与所训练科目的性质和要求相适应,必须根据不同的科目采取不同的训练手段。例如培养犬的延缓能力时,就不能使犬过于兴奋,而应使犬安静下来,以利于能力的形成。但培养犬的吠叫、衔取、超越障碍等能力时,则要求犬在训练中有较高兴奋性,为此,训练前应适当地加以逗引,借以刺激犬对所训科目高度兴奋。又如,一般基础科目可以采取机械刺激的强迫手段进行训练,而使用科目特别是鉴别、追踪训练却来不得半点强迫手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