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拥有“合法户口”的狗不足千条。“养狗热”已成了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围绕着“该禁”和“不该禁”的“口水战”也甚嚣尘上。业内人士认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养犬管理的条例似乎成了“聋子的耳朵”。
直到2005年12月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披露,市政府法制办、公安、畜牧、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对部分城市的养犬管理立法进行了调研和论证,建议对济南市现行的养犬管理办法进行重大调整,其中要降低收费标准,初始登记费由原来的4500元降至600元,每年缴费由2000元降至200元。
3月13日,《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将进行听证,听证稿内容究竟如何,目前尚未正式披露。但据知情人士透露,大的立法基调不太可能发生大的变化,但相关的条款将会有新的调整,尤其是养犬管理服务费额度。除此之外,有关职能部门如何加强养犬管理,如何处理好养犬人与其他公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问题自然也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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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养犬管理办法
●北京严格管理,限管结合。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对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对养绝育犬的或者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
●上海实行数量控制。批准养犬犬主,必须每年一次办理审、验证手续并缴纳规定的犬类管理费、保险费和防疫费共2000元人民币。
●天津养犬管理服务费,第一年度每只缴纳1000元;以后每年度缴纳500元。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凭免收养犬管理服务费。独居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度的管理服务费。(来源: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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