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迷你门户版 | 收藏到QQ/TM ·WAP手机版 ·繁體版 ·iBloginfo ·RSS订阅 高级搜索
猫咪 | 狗狗 | 观赏鱼 | 观赏鸟 | 龟龟 | 宠物兔 | 宠物鼠 | 蟋蟀 | 蜥蜴 | 异宠 | 花卉 宠物库 | 法律库 | 百宝箱 | 影院
新闻 | 百科 | 饲养 | 繁殖 | 训练 | 美容 | 产品 | 诊所 | 创业 供求 | 商城 | 名片库 论坛 | 博客 | 播客 | 相册
  您现在的位置: 走进宠物网 >> 走进狗狗网 >> 狗狗新闻 >> 犬证立法 >> 文章正文
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已生效 提醒:不要第一个触雷
http://dog.intopet.com 日期:2007-1-11 来源:烟台晚报 作者:佚名 阅读:

  胶东在线消息 昨天,市区集中整治违规养犬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1月1日正式生效,违规养犬、遛犬将依法进行处罚,提醒市民规范养犬行为,不要成为第一个被处罚的对象。

  从1月5日开始,各区公安分局所属派出所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内,统一受理养犬申请。为方便市民办证,《办法》生效后将留出1个月的缓冲期,使养犬者有充足的时间为爱犬上“户口”,但是这一便民举措却遭到少数养犬者的误解,认为这是1个月的“自由时间”,因此违反遛狗时间、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现象时有发生。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除未办理养犬审批手续外,即日起,市民如果在禁止养犬区域内养犬;饲养体重超过15千克的犬及非小型观赏犬;不实行笼养和圈养犬;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海边沙滩、学校及托幼机构、医院(宠物医院除外)、展览馆、影剧院、体育文化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车站、码头、航空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违反规定时间出户遛放犬,未对犬只束犬链并牵领等违规养犬行为的,都将受到处罚。据悉,截至1月8日下午5时,市区公安部门已办理养犬证1549个。 (张晋 孙飞)

 相关文章
河南洛阳规定居民养犬须经邻居同意
海口养犬实行许可证制度 一条狗拟收千
海口5万只狗将有法可管 养犬管理条例
立法遏制城市养犬过多
养犬费首年千元次年起减半 广州警方征
百姓养犬需政府文明管理
我市养犬管理规定将提请审批
代表建议向养犬人征收犬类特种税
养犬证》3月结束年审
南京市政府通过《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频道热门
 可爱狗狗图片
 教你怎样拥有好狗缘
 如何挑选博美犬
 狗年评狗——俄媒体选出2005年世界
 军犬训练
 狗狗密码之四 狗的野生近亲
 初次养犬必读
 养狗的十点建议
 读懂狗狗的无声语言
 西伯利亚雪撬犬与阿拉斯加雪撬犬的
 栏目热门
 上海办理《犬类准养证》联系方式
 办“狗户口”要4张照片
 在北京市重点限养区内可以养什么狗
 宠物坐飞机必须先办健康证书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正式提
 《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向市民征
 武汉养犬“新条例”实施 办证费用
 米粒大“电子身份证” 9月起将被植
 我市16万只犬将装“电子身份证”
 狗狗身份证,你办不办?
Googleintopet.com
发帖子][写日志][RSS订阅][iBloginfo][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姓名: *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隐私条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会员中心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 IntoP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走进宠物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摘编或者复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256号院万润风景小区3号楼1单元104室 邮编:100073 电话:010-63353733 京ICP备05055013号
旗下网站
走进宠物网 走进数码网
走进旅游网 走进广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