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本来是一种动物,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部分狗就成了
宠物。据兰州市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仅市内四区的宠物狗数量约有3万只,这从一个侧面表明越来越多的兰州人开始追求生活质量。但在城市养狗可不比在农村,如果没有必要的约束,狗患就成了让人们头痛的一大问题,在我们兰州,3万只狗全是“黑户”,于公共场所乱跑(详见本报5月22日A3、4、5版),如再不加强管理,一部分人过好了,另一部分人就麻烦了。
不光是兰州,狗患在国内各地都已经开始显现。一个干净的小区、街道因为有了狗,弄得到处是狗粪,影响环境;小区里因为有了狗,吠叫声就让居民们失去了安宁;一些人任狗在大街上信步,大狗小狗三五成群,让行人避之不及;好多狗无证无户,不进行必要的防疫,咬人后很容易染上狂犬病。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使得好多市民对城市养狗持反对意见,各地相关管理部门也纷纷针对城市养狗出台了一些限制性政策。
在我市,公安机关也早已制定了养狗许可证制度,但由于“门槛”有点高,且和物价部门的有关政策不协调,导致这一制度至今还未启动,全市的所有狗中没有一个有证。本人以为,必要的“门槛”要有,但绝不能只是太高的金钱“门槛”,否则只能是两种后果,要么养狗就成了有钱人的专利,要么就是一些人觉得难以承受,进而隐匿不报,从而造成大量失控的“黑狗”,危害将更大。
狗患看似是狗造成的,其实这与狗主人的素质不无关系。动物毕竟是动物,不能指望通过狗的自觉来消除狗患,如果我们的狗主人能树立公德意识,处处能为他人着想,为社会着想,为我们的这座城市文明着想,文明养狗,依法养狗,那么狗患就有可能降到最低程度。
我们不反对人们养狗,但我们的社会主体是人,“以人为本”是我们行事的原则,如果狗患已经影响到人们的安全和生活居住环境,那么养狗的自由就必须加以限制了。此外,那些不孝敬老人,却对狗百般宠爱的人,最好还是不要养狗了,把爱心用在人身上远比用在狗身上要有益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