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私利,两人竟用毒药嵌在鸡骨头内去毒狗,然后将狗肉卖给饭店挣钱。在一次毒狗行动中,他们被狗主人发现了,又持刀将狗主人砍伤。近日,宝山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觅得“财路”
邓某与胥某来沪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正为生计发愁时,住在其暂住地附近的“陈皮”指点了一条“财路”:现在上海有些饭店从外面收购狗肉,而他就是专门向饭店提供狗肉的,只要两人愿意,可以去偷狗,他可以以每公斤6元的价格收购。
邓某与胥某认为:农村里养狗户多,偷狗应该不难。于是两人购买了鸡骨头和毒药,将一粒粒毒药嵌入鸡骨内。两人狠狠心花1000元买了一辆摩托车,并携带了一把砍刀,准备在被人发现后用来吓唬对方,以便脱身。
盗狗行凶
最初“计划”实施得颇为顺利,在短短几天内,两人便得手6次,卖狗获利300余元。
今年1月9日上午8时30分,邓和胥驾驶摩托车外出偷狗。两人先在桃浦地区,用放好药的鸡骨头给狗吃,待狗昏迷后,用自来水管将狗打死,然后将死狗装入蛇皮袋中偷走。两人又来到宝山区罗店镇某村,在巷子口发现了一条白色的宠物狗,胥遂下车将放好药的鸡骨头给狗吃。狗吃后,晃晃悠悠地往一农户家跑,刚跑进院子,就昏死在了地上。尾随而至的邓、胥来到院子前,决定由胥进院子偷狗,邓则坐在未熄火的摩托车上接应。进了院子,胥并没看到死在晾晒的床单后的狗,户主胡某却发现了鬼鬼祟祟的胥。胥在院子里找了好一阵,终于发现了死狗,刚想把狗放入蛇皮袋内,胡一声呵问,并拿出一根木棒拦住胥。胥左手提着死狗,右手拿着刀乱挥,将胡头部砍伤流血。随后胥跳上邓驾驶的摩托车逃跑。
贪钱“入瓮”
这时,同村的一些村民闻讯赶来,郑某、陈某自告奋勇骑上摩托车,抄小路拦截邓、胥两人。
在村的入口处,郑、陈发现了手上拎着死狗的邓、胥,便佯装买狗人大喊“买狗”。邓、胥利欲熏心,听到有人要买狗,竟将车停下并准备将死狗卖出,就此被郑、陈当场扭获。
本报记者江跃中通讯员潘维杰徐玉华
检查官点评
盗窃几条狗的价值并不足以构成盗窃罪,但在偷狗过程中行凶伤人,就转化成抢劫重罪了。邓与胥在偷狗前,对一旦被人发现即持刀进行“吓唬”早有共同预谋,并一同准备了工具等,因此,两人的行为无疑已构成了共同抢劫,终将为自己贪图蝇头小利的行为付出“吃官司”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