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乍看起来令人啼笑皆非没头没脑的题目,决非是笔者痴人呓语。它源于一则关于大学生找工作的新闻。某人才开发公司以丰厚的待遇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技术总监、网络程序员、美工等岗位的工作人员。该公司开出的招聘条件中有一项硬性规定:应聘者必须属狗。理由是,该公司的企业文化崇尚狗的素养和精神,公司相信应聘者的属相和他的品格、能力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如果面试的时候发现应聘者并不属狗,就算其他条件都符合,还是会让他出局。”透过该公司一位董姓经理的上述高论,不难看出,这家公司要把“聘狗”进行到底。
看了这则新闻,笔者不禁侥幸得出了一头虚汗。幸亏我等大学毕业的早,尚可以凭能力和学历找到一份工作。否则,如果按照上述“人才”标准,如我这样的非属狗的毕业生,恐怕只有“毕业就等于失业”了。
本来嘛,招聘与应聘是两相情愿的事。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从专业、经验、能力、人品等方面预设录用条件,应聘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择业标准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单位和工作。日产公司要求应聘者用餐的速度要快,美国电报电话公司考核面试者整理文件的能力,统一公司则看重员工的吃苦精神。这些选才手段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问题事,以属相作为衡量人才的标准,除了故弄玄虚的炒作之外,到底能有多少科学的成分呢?属相不过是同一年出生的人在生肖方面的一个标识。如果说属相和品格、能力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的话,那岂不成了同年出生的人都是有相同的品格、同等的能力?照此推论,全世界的人只有十二种品格:属狗的诚实守信,属牛的勤劳稳重,属虎的八面威风,属猪的任人宰割,属鼠的人人喊打……行文至此,恐怕所有的人都在为以属相择才的高论捧腹大笑了。
但话又说回来,如果“聘狗”行为仅仅是商家的一种宣传炒作手段的话,倒也无可厚非。因为公众在忍受了那个整天“今年过节不收礼”的广告之后,已经具备了对所有拙劣炒作手段的免疫力,再忍一回又如何。
另需特别指出的是,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为了保障劳动者这项权利的实现,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民族、血型、属相甚至性取向等作为招聘人才的标准。上述“聘狗”的做法,显然有违《劳动法》的精神。
眼下正是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的时候。大大小小的人才招聘会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我们在倡导大学生改变就业观念努力使自己适合用人单位的同时,更希望每一个用人单位都能从科学选才用才的实际出发,在法律和理性的框架内预设切实可行的择才标准,既兼顾品牌又善待人才。少一些炒作,少一些“聘狗”之类的闹剧吧